參與地板滾球運動,除了要了解如何打球的規則之外,也需要知道地板滾球比賽如何安排賽程,如何將參賽隊伍分組,以及如何計算各組參賽隊伍的積分,以便決定晉級決賽的隊伍。不僅是要舉辦比賽的單位需要知道這些事項,所有參賽人員--包括參賽選手、教練、領隊等相關人員也需要了解,才能隨著比賽進行,計算自己隊伍或其他競爭選手的積分,掌握賽事變化。

國際地板滾球聯盟 (Boccia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, BISFed)除了頒布地板滾球規則之外,也有一本Boccia Competition Manual (最新版201年6月)。讀者可從http://www.bisfed.com/ 下載。

以下將這本手冊翻譯成中文,供有興趣了解的讀者參考。本篇將說明如何進行分組。

 

  1. 競賽形式 (Competition Format)

 

地板滾球競賽以循環賽為主要比賽方式。如果參賽隊伍夠多,就先進行分組循環賽,再進行淘汱賽,直到最終勝利隊伍產生。

     1.1 分組循環階段  (Pool Stage)

在分組循環賽階段,每個組的組成至少3隊,至多5隊。根據各隊伍的種子順序分派隊伍至各組。分組內各場比賽結果會決定組內各隊最終位置。

 

    1.1.1 分組循環賽的組成 (Construction of Pool(s) Stage)

分組循環賽階段的分組組數是由下列條件決定:

 

  • 參加競賽的隊伍數
  • 各組隊伍數不等時,最多與最少隊數之差異不得大於1
  • 競賽期程中安排的比賽天數
  • 競賽期間可用的球場數

 

    1.1.2 安排種子選手 (Seeding a Side)

 

要將參賽隊伍(選手)分派到各分組時,會根據該隊(選手)在BISFed世界排名順序而給予每隊一個種子身份。如果某隊(選手)沒有世界排名,就無法取得此種子身份。

 

表1示例如何將參與某場競賽的4個隊伍依據其世界排名而安排種子身份。

如何決定隊伍參賽位置示例

隊伍(選手)

BISFed世界排名順序

種子身份

A

1

1

B

3

2

C

4

3

D

7

4

 

1.1.3 將選手分組  (Allocating a Side(s) to a Pool)

將參賽隊伍(選手)分派到各分組的方法有二:如果該隊有種子身份,就根據有利於種子法則(Advantage Seeding method)分派;如果該隊無種子身份,就隨機抽籤。

執行時先根據有利於種子法則安排,再進行隨機抽籤。

有利於種子法則用來分派各組隊伍的原則,是預期第1種子和第2種子將會在決賽時相遇。

分派隊伍時需依下列步驟進行S形分配:

  • 第1種子分派至A組第1位置
  • 第2種子分派至B組第1位置
  • 重覆此步驟,直到每組第1位置都有一個隊伍
  • 下一種子分派至最後一組的第2位置
  • 接下來的種子依序填滿各分組第2位置,直到A組
  • 重覆上述步驟,直到所有種子隊伍都分派到位置

 

表2示例如何將參與某場競賽的20個種子隊伍根據有利於種子法則而分派到各組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表2  根據有利於種子法則分派隊伍示例

分組

A

B

C

D

E

1位置

1種子

2種子

3種子

4種子

5種子

2位置

10種子

9種子

8種子

7種子

6種子

3位置

11種子

12種子

13種子

14種子

15種子

4位置

20種子

19種子

18種子

17種子

16種子

運用有利於種子法則於個人賽時有一例外:來自同一國家的運動員不得超過分組隊伍數的50%。意即如果各組有3隊,同一國家選手不能多於1位;如果各組有4或5隊,同一國家選手最多2位。

因此,在分派種子時若發生上述狀況,就要將鄰近的種子交換。選擇鄰近種子進行交換的過程也需符合有利於種子法則的原則。因此,在交換過程中,要盡可能讓較高位階的種子隊伍不致於因而失去其優勢。如果無法做到此點,就直接跟下一種子交換位置

以表2為例,若第5,6,和15種子來自同一國,則E組選手勢必得進行交換。在此情形下將第15種子和第14種子交換。此種交換方式,在高位階的14種子不會不利。交換後情形詳如表3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表3  交換隊伍示例

分組

A

B

C

D

E

1位置

1種子

2種子

3種子

4種子

5種子

2位置

10種子

9種子

8種子

7種子

6種子

3位置

11種子

12種子

13種子

15種子

14種子

4位置

20種子

19種子

18種子

17種子

16種子

1.1.4        決定各分組的最終位置 (Determining Final Position within a Pool)

分組循環賽事中各組內各隊的最終位置,是依據一套標準循序排定的。這些標準列在表4

4所列標準的運用方式詳見圖1。圖1詳述各隊遇到各種膠著狀態時如何處理。當膠著時,首先比較陷入膠著隊伍的紀錄。若二隊平分,則比較二隊比賽結果就可分出勝負;若3(或更多隊)陷入膠著,則比較這3隊中任一隊與另2隊之比賽結果。例如:若某分組有5隊,其中A, B, C3隊積分相同,則只比較A, B, C3隊相互的比賽紀錄(即是ABACBC)。這3隊中勝場數最多的隊伍可得到最高排序。若3隊勝場數相同,再比規則3a3e,此時比較的基準是組內所有比賽結果。若到此時還有2隊有相同紀錄,則比較種子排序(1.1.2)以打破僵局。

決定分組排序的標準

標準

方法

說明

1

勝場數

依獲勝的比賽場數由高到低排列

若勝場數相同,將依據下列標準打破平局局面

2

對峙記錄

只比較膠著(相同勝場數)的隊伍,依相互間獲勝的場數由高到低排列

3

a)

勝分差

各場比賽總得分減去總失分的差,由高到低排列

b)

勝分

各場比賽總得分,由高到低排列

c)

勝局數

分組賽中各場比賽獲勝局數

d)

單場勝分差

單場比賽最高勝分差,由高到低排列

e)

單局勝分差

單局比賽最高勝分差,由高到低排列

4

種子排名

各隊種子排名,由高到低排列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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